3人玩1次。
游戏大纲
1666年,伦敦一个面包师傅一时不慎,引起一场大火,烧掉伦敦市区大部份,近九成居民失去家园。《The Great Fire of London 1666》让这场大火灾重演,玩家扮演伦敦地主,指挥消防队救火,想办法保住自己的房屋。玩家也同时候控制火的蔓延,想办法烧掉对手的房屋。游戏在指定回合数目后结束,然后做计分。分数来源包括保住的房屋、扑灭的火、还有一些自己秘密保护的地区(如果没被烧掉)。
每一轮玩家第一件事就是下牌让火势蔓延。消防队可以阻扰火的蔓延,但是通常玩家还是有很多选择可以烧什么地方。如果被烧的地区有比较多房屋,火势会加强,要把额外的火棋加到该地区。做完火势蔓延,玩家可执行四个行动,包括可以移动消防队(这些是公用棋)、移动自己的地主、或用消防队和地主的组合来灭火。游戏一面进行,火会一直蔓延,玩家要同时想办法烧别人的房屋和保住自己的房屋。在特定的时候玩家可以加强火势,这样可以乘机会害别人,也可以让一些以为安全的地方“重燃爱火”。
有一些地区在游戏开始前会放一些面向下的圆标记,谁烧掉这些地区就可以拿走上面的标记。标记有三种,有些是一分标记,有些是快火标记,有些是炸弹。快火标记可以让玩家同一轮次里执行两次的火势蔓延。炸弹可以让玩家炸掉一些还没烧的地区,以便隔离大火。当然也可以是炸掉对手房屋的借口。
游戏开始时每一个人会摸三张秘密保护地区牌。如果这些地区在游戏结束时没被烧掉,就可以得分。当然,距离火源近的地区会比较高分。游戏进行中各玩家需要猜测别人到底想保护哪一些地区,然后想办法把它们烧掉。
亲身体验
我负责看规则,教阿Han和Allen玩。我教错了好几个规则,令到游戏有点变相,所以这游戏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未必是准确的,在此事先声明。游戏初期我们就有点觉得奇怪,怎么火那么容易扑灭。原来我弄错了以为只靠消防队就可以灭火,其实是需要有地主在场指挥才可以灭火的。而且要灭火的地区的消防队必须和火棋一样多或比火棋多(也就是火势受到控制),才可以灭火。漏了这两个规则,当人灭火就变得容易得多。话虽如此,火还是烧掉了图板的大部份地区。
阿Han和Allen一直在斗快灭火。灭火最多的人游戏结束时可得灭火英雄奖牌(值两分)。我很早就跟不上了,所以后来干脆就放弃了。我秘密保护的其中一个地区在图板的一个角落,起初没什么人注意到,可是后来还是被发现了,被炸掉了。阿Han捡了最多圆标志,所以也最多炸弹。我们到处炸房屋,感觉我们像纵火狂多过消防员。大火已经把伦敦烧得够惨了,我们还落井下石。后来我才发现我又弄错两个规则。要炸房屋必须有消防队在场,不是随便说就炸的,而且超过两间房屋的地区是不可以炸的,也就是那些可能是秘密保护的地区都不能炸,只能烧。不过我那个秘密保护的地区就算不被炸,还是迟早会被烧的。
游戏结束时,伦敦还真的被烧得差不多七七八八,我们的房屋也被烧得没剩多少间。阿Han胜出,Allen紧追在后,我就被抛得远远的。教错了那么多规则,唯一安慰的是最大受害者是自己,要是害了别人就不好过了。^_^
感觉/想法
我觉得《The Great Fire of London 1666》是先有主题后有机制的游戏。我的感觉是设计师有了伦敦大火为蓝图,才去找适合的机制来重演这场灾难。虽然有些机制未必完全配合逻辑(例如玩家可以控制火的蔓延),但是也算是忠实的让这场大火重现了。有鲜明主题为基础,固然是好事,不过在这游戏里我觉得游戏机制有点沉闷,没什么特别。是不是机制被主题限制了?游戏中做的事基本上就是尽量烧别人的房屋、尽量保护自己的房屋、尽量灭火。每一轮感觉好像一直在重复同样的事。
当然我也不能太早下断言,因为玩错的规则的确是让游戏变质了,所以应该要重新玩一次,看看是不是会有不同的感觉、新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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